核心業務
CORE BUSINESS
“環保管家服務”通常指“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”或“第三方環保服務”,其治理、服務對象通常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企業。根據服務對象不同,服務模式和內容也對應不同。
服務對象為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時(以產業園區為例):
服務內容包括入駐企業進行環保狀況調查及指導整改、園區環境基礎設施運營或咨詢、園區環境管理制度建設、環保培訓宣傳、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和環境投訴等綜合性、定制化服務;從而促進生態環境合規、提升生態環境管理績效。
服務對象為企業時:
服務模式為將第三方環保服務嵌入企業自身的環境管理組織架構中,第三方單位的專業技術直接深入、全面滲透到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中,協助企業環保管理負責人完成或參與企業環保問題診斷、改善、日常管理三個階段的工作;服務內容包括:協助建立健全環保管理制度體系,協助完成環保檔案整理歸檔和日常管理工作,提供日常定期巡檢、風險排查和監督改善服務等。從而提高企業的環境管理水平,幫助企業從源頭、過程和末端全方位地控制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。
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,按照“五位一體”總體布局和“四個全面”戰略布局,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大力實施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,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,加快實施一批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。以環境污染治理“市場化、專業化、產業化”為導向,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、第三方治理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新機制,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,不斷提升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。
——《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》
環境污染治理是一項專業性、技術性很強的工作,在這種情況下,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(簡稱第三方治理)模式應運而生,發展迅速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。國務院于2014年出臺了《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4〕69號,簡稱國辦69號文),對第三方治理的推行工作提出了總體指導意見和要求。為進一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,并對第三方治理推行工作提出專業化意見,指導全國各地開展相關工作,環境保護部于2017年8月出臺了《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。
——《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》解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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